社平工资“被平均” 低收入者缴费负担重 社保制度亟需改革
11月8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分析了当前社保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部分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因缴费负担较重而出现“断保”现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介绍,此次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于今年启动,实地走访了黑龙江、上海、江西、广东、四川、宁夏等6个省份的16个市州,检查了46家企业和11个农村社区,并组织了13场座谈会和汇报会。此外,还委托辽宁、浙江、安徽、河南、重庆、青海等6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中国社科院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进行评估。
检查发现,法律实施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尤其是与社保制度公平性相关的问题。报告指出,当前低收入人群缴费压力大,五项险种缴费额占职工工资的35%左右,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由于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随着社平工资上调,低收入人群的社保费也同步上调,加重了缴费负担,导致部分低收入群体“断保”。
中小微企业也面临类似问题。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断保、欠费现象普遍。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调查,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的遵缴率从2011年的85.2%下降到2022年的80.8%。
居民医保方面,按人头缴纳定额保险费的做法导致低收入者负担更重,高收入者负担较轻。这种逆向调节效应使筹资不公,整个制度不可持续。在参保机会上,虽然参保率大幅提升,但距离“应保尽保”仍有差距。中小微企业参保率不高,“应参未参”缺口较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难以参加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累计结存较高,达到3213亿元,够支付近26个月,保障效果并不理想。工伤方面,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无法实现全覆盖,待遇不公平。
为解决这些问题,报告建议加强各险种数据比对分析,研究“非单位”就业人员参加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可行性和实现路径,促进社会保险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过渡升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群体之间待遇差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夯实按实际工资缴费,在做实缴费基数的基础上相应降低缴费率,探索缴费与可支配收入挂钩的实现路径。此外,还需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解决地方政策不一、执行口径不明确的问题,避免损害参保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