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晕倒无人扶老人已去世 目击者未施救引热议
在安徽宿州萧县的一家药店内,一位老人买药时突然倒地抽搐不止。监控视频显示,10月31日下午5时许,老人拿着一盒药突然倒地,身体不停抽搐。旁边有人目睹了这一幕,在接下来的近10分钟内,无人上前施救,后来民警到达了现场。家属表示,老人今年70多岁,“摔了一下就去世了。”
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一些人指责店内目击者应及时上前施救,认为药店应对老人的去世承担责任;另一些人则认为事发突然,目击者可能不知如何应对,不敢贸然施救。
当事店家称,事发后店内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警,急救人员和民警随后赶到现场。药店目前仍在正常营业。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并没有规定要求药店的营业人员必须具备急救知识。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对消费者突发疾病的救助义务。但这种救助义务不能强人所难,只要工作人员看到顾客突发疾病后及时送医或拨打120施救即可。其他旁观者并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
刘文华还提到,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弘扬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不仅需要法律上的制度设计,也需要道德上的鼓励和弘扬。应肯定和褒奖乐于助人的善良人士,谴责和否定个别栽赃讹诈的行为,消除救助者的后顾之忧,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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