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搜索违反广告法词汇举报商家 敲诈73户商家近10万被判刑
一名男子通过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搜索违反《广告法》的不规范用词,将相关商家举报至12315,并以撤销举报为由向商家索要“撤诉费”。在11个月的时间里,他成功敲诈了73户商家,总金额接近10万元。
近日,河南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据了解,自2022年5月起,该男子王某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百分百”“独一”“高效”等违规词汇,并将商品宣传页面截图上传至全国12315线上消费者举报平台,举报商家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广告主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由于担心被市场监管部门高额处罚并影响店铺正常经营,被举报的商家被迫与王某联系。王某则以撤销举报为条件,要求商家支付“撤诉费”,直至收到钱款后才撤销举报。截至2023年3月,王某利用这种方法共敲诈了73家商家,累计金额达到9.3318万元。今年3月,其家属主动退缴了涉案款项,并预缴罚金4万元。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他的作案方式是通过网络对电商平台上的不特定商家进行举报并实施敲诈,社会危害性较大。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及预缴罚金,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其所退的违法所得将退还给被害人,随案移送的八部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副条幅等作案工具被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