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爆改住房变民宿被11名邻居告了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惹纠纷
自家的房子可以随意改成经营用房吗?广东一小区业主因将住房改为民宿对外出租而被邻居起诉。
姚某等11人与王某同为广东某住宅小区的业主。王某在未征得其他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房屋以民宿形式在网络平台挂出,招揽客人。姚某等人认为,王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其他业主的生活,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立即停止经营行为,恢复房屋住宅用途,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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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邻居的控诉,王某辩称自己只是想通过短租或长租减轻还贷压力,并非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他认为承租房屋的多数是其企业家同学,因此该房屋不属于民宿,房屋用途也未改变。
深圳盐田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委托第三方在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标明价格、接受预订,按照相关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登记入住人员,属于提供住宿服务的房屋。这种行为明显是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1~2天的短租行为导致小区内来往人员杂乱,增加物业管理难度及小区不安全因素,干扰业主正常生活,引发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紧张等问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若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本案中,王某未取得姚某等人的同意,擅自将其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因此法院支持姚某等人要求王某停止涉案房屋经营行为并恢复住宅用途的诉求。法院判决王某停止涉案房屋的经营行为,恢复房屋住宅用途,并赔偿姚某等人维权合理开支。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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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短租平台的兴起,以小区空置房为主的短租房、日租房因其方便、快捷、便宜等优势迅速抢占部分房屋租赁市场。然而,租客入住登记不规范、人员混杂难监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其他正常居住业主的居住体验,带来环境嘈杂、卫生混乱、消防隐患增多、安全系数降低等负面影响。
法官提醒,业主将住宅房屋用作网约房经营时,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并尽量避免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业主擅自将房屋用作经营用房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经营,恢复房屋住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