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武汉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结合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回函以及我局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涉嫌委托生产的“‘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的问题并不成立。
11月19日,法律博主翟振轶律师发文解读此事。他表示,“官宣举报不成立,那举报人是不是构成诬告陷害呢?
这就要看举报的事项有没有事实,基于基本事实进行的举报,即使有错误,也不构成。如果没有基本事实,而是为了追求流量、出名等目的,那就是诬告陷害了。
存在诬告陷害,轻微的只是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话就是刑事犯罪了,有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会坐牢的。”